长春新区高新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消防专干公告
日期:2024-07-04 浏览 7101 分享

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力量,切实夯实火灾防控根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消防专干7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消防专干

二、岗位数量及要求

数量:7名

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1979年73日后出生),长春市城镇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岗位职责

(一)根据相关规定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规;

(二)检查辖区企业及商户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测试,检查其完好有效;

(三)对辖区进行安全巡查,加强对水电气的规范化管理,严禁各商铺违规使用煤气液化气,严禁各商户私接乱拉临时用电等;

(四)对辖区商户消防改造装修时的现场巡查,确保各施工标准工艺及设施设备均符合行业标准及市场要求。

四、工作地点

    长春新区高新开发区双德街道、硅谷街道、飞跃街道、超越街道辖区内。

五、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在长春市内居住的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失业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疾,善于沟通,具有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高新区人社局统一管理,由所在街道进行考核,拟聘人员必须服从聘任、使用、考核、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慵懒散拖表现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即终止协议。

(二)高新区人社局同高新区就业服务局一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签订。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待遇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岗位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和采暖费补贴,享受岗位相关补助,扣除各项保险后,预计月均能达到3100元左右。

(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8-7月10日(8:30-11:30、13:30-16:30)到高新区人社局825(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毕业证

4.就业创业证(第23679页)

5.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不限颜色);

6.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7月12日(8:30-11:30、13:30-16:30)到高新区人社局825室领取准考证。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明确。

(三)考试形式

不设开考比例,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拟安置岗位所要求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重点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素质及职业道德修养等。审题及答题时间合计10分钟/人。

(四)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众号搜索“长春高新人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参照长春市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十、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31—8968942889689478;

监督举报电话:0431—87019168


附件: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长春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