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联 系 人:张正日
联系电话:0431-80792886
电子邮箱:602275095@qq.com
长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