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长春新区电子工程系列相关级别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1.时间:2022年1月15日(周六)。
2.人员范围:在长春新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电子工程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答辩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202会议室东厅(龙湖大路5799号)。
三、答辩携带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3.长春新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2)。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里。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上午答辩人员于当天早上8:40前报到,答辩于9:00开始,下午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40前报到,答辩于13:00开始。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需在1月12日16:00时前向新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报备,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
联 系 人:姜羽思
联系方式:0431-80793744
邮 箱:ccxqzcps@163.com
附件:
1.2021年度长春新区电子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分组表.pdf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