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交警工作,更好地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34人,其中:新区和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交警窗口4人、交警大队交通协勤30人。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1年7月9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等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8:30—12日16:00。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1年7月9日—13日(7月13日15:00审核完毕)。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5日8:30—16日24:00,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交通协勤岗位不用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计入长春新区个人诚信档案。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防疫提醒:现场验资及考试时,需提前出示“吉祥码”“行程卡”,全程佩戴口罩。
8.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交通协勤岗位不笔试直接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成绩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会员中心—我的消息”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核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本人面试成绩现场直接告知考生,并在面试考生群内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复核考察、政审、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人员均为定额约定工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新区和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交窗口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实发为3500元,享受年底绩效奖金20000元;交通协勤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应发为3000元。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079371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2886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附件:
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