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0-09-17 浏览 45852 分享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更好地推动新区快速发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32人,其中:新区动物防疫专员6人(新区农委1人、奋进乡1人、兴港街道2人、西营城街道2人);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人员8人;街道办事处18人(双德街道3人、硅谷街道3人、飞跃街道6人、超越街道6人)。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0年9月17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任职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等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20日(9月20日中午12: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9月17日—20日(9月20日18:00审核完毕)。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招考公告”。按通知时间节点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会在准考证上明确。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成绩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通知,请应聘考生关注网站“会员中心—我的消息”模块自行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核,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本人面试成绩现场直接告知考生,并在面试考生群内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有优先条件要求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复核考察、政审、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人员除街道工作人员岗位按事业身份管理外,其他岗位均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派遣到用人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新区动物防疫专员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每人每年按5万元应发标准核定,月实发工资1500元,其他按绩效奖金发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人员,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为3500元,享受年底绩效奖金20000元标准。街道工作人员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享受新区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招聘人员按照身份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劳务派遣企业身份人员执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按事业身份管理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长春晚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0793717、8133555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0793717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5545


附件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附件3:新区招考报名常见问题说明.doc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