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5-10-28 浏览 35 分享

驻区各相关单位及人才:

 现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政策适用范围、申报对象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1027日至20251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

 长春新区管委会B503室(龙湖大路5799号)。

三、相关要求

 申报工作应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涉密材料应做好脱密处理,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每个人的申报材料提供1份纸质版,单独装入塑料文件袋,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应为原格式,其他材料提供PDF扫描文件,每个人单独建档排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宏志

 联系电话:80792886/18626667820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8




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