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驻区各相关单位及人才:
现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政策适用范围、申报对象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
长春新区管委会B503室(龙湖大路5799号)。
三、相关要求
申报工作应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涉密材料应做好脱密处理,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每个人的申报材料提供1份纸质版,单独装入塑料文件袋,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应为原格式,其他材料提供PDF扫描文件,每个人单独建档排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宏志
联系电话:80792886/18626667820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关于开展国家(部委)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称号)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