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医药、化学、电子、电气、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13 浏览 2636 分享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现将长春新区2025年度医药、化学、电子、电气、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在长春新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医药、化学、电子、电气、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详见附件1-5),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不答辩。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12时前报到。(详见附件1-5)

(二)答辩地点。

长春新区北湖实验学校(参评人员由学校南门进入)。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需要PPT)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四、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于5月16日17时前完成缴费,在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17日22点前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最新消息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其所在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因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人:姜羽思、程小珊,联系方式:0431-80793717。

 

  

附件1:医药工程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附件2:化学工程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附件3:电子工程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附件4:电气工程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附件5:建筑工程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