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相关企业:
2025年度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有意愿并符合实训基地认定基本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认定基本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符合长春市“3转、4强、7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突出贡献,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二)企业软硬件基础较好,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曾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和能力较强,近年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留用率较高,能够提供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实习实训岗位,每年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不低于15人次。
(四)具有完善的实训管理制度,配备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综合素质的专职或兼职实训导师和管理人员。
(五)能够为外省市实训学生提供免费住宿条件。
二、实训基地奖励标准
按照《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对认定的实训基地,每个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启动资金;按照每生每月1000元、月度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对于实训管理规范、实训效果好、定期测评考核优秀的实训基地,给予每年度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9:00-11:30或13:30-16:30。
报送地点: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长春市人才服务局232室。
四、联系方式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人:史老师 咨询电话:0431-89917703
如企业在业务上或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联系长春新区人社局进行咨询。
联系人:刘宏志 咨询电话:0431-80792886
附件:
2.关于开展2025年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初审:刘宏志 复审:刘拥军 终审:孙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