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50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选拔工作。请各企事业单位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认真做好选拔组织工作,特别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并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杜绝伪造成果、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等现象,一经查实撤销参评资格,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已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人员及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不参加评选。
2.切实做好报送工作。请各驻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人选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24年7月19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至新区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推荐报告1份、纪检证明材料1份、申报书5份、证明材料册5份(胶装双面打印成册,并加盖公章)。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祝晓芳
联系电话:0431-80792886
申报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座503室。
附件: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