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日期:2023-02-14 浏览 2770 分享

为增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力量,优质高效地服务人民群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人,其中:临空示范区兴港街道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人、西营城街道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5日8:30—2023年2月19日12: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19日18:00。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23日8:30,请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产生后果自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详见《准考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疫情及其他不可抗力需对面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变更,将提前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二)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三)政审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和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考生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管理和待遇

长春新区特聘动物防疫拟聘人员为定额约定工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每人每年按5万元应发标准核定,其中月应发工资3300元,其他按绩效奖金发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

(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