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驻区各企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高校、科研院所:
按照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
此次申报需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附件表格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3(长春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登记审批表)须1式4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不可缩印,证章和编号必须清晰。
申报时间:2022年7月28日下班前
申报地点:长春新区人才就业服务大厅一楼窗口(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张宏伟
联系电话:80798161
附件: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长春市A类、B类、C类人才评价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