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更新我省职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驻区各企业: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安排部署,现将省人社厅《关于更新我省职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选拔推及系统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更新我省职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12/t20231215_8852020.html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