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9-21 浏览 3241 分享

驻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增强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培育职业道德、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