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须知
日期:2023-06-17 浏览 7388 分享

各位考生: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2023618进行,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下考试须知

1. 考场1——21号在E栋教学楼、考场22——44号在F栋教学楼、考场45——64号在C栋教学楼、考场65——84号在D栋教学楼。

2.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纸质版)、与准考证显示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原件、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3. 考生不得将手机带有电子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手表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设备携带至座位     

4. 考生请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

5. 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6.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7.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