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春市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05 浏览 6962 分享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暨基层治理专干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现需对进入面试的基层治理专干岗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为保障验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367日上午830--1200,要求考生必须在830时到达指定复审地点。

(二)复审人员范围

1.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

2.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1:3比例的考生。

(三)复审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就业服务大厅(中科大街2106号,东门进入)。

二、面试考试

(一)面试时间:暂定为616--621日;625--7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例如: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授权委托书》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现场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如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审,委托代理人需按照通知要求携考生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到达复审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