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2-04-25 浏览 9485 分享

新区各相关部门,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北湖开发区、临空示范区人社局,各驻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hrss.jl.gov.cn/gg/202204/t20220424_8438088.html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