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办理流程
日期:2019-04-04 浏览 634 分享

一、申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三、办理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需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

2、《企业信息》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地点

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211劳动人事争议接待室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六、联系电话

80765339

七、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进入审理流程,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