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0 浏览 1173 分享

新区各部门、各开发区人社局:

现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人社〔2018〕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申报。新区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申报、审核工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所属国有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各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开发区所属部门、区域内企业和有关单位的申报、审核工作。新区各部门和各开发区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新区人社局复审。

二、申报要求。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上报。《长春市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国有企业由其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单位由所属开发区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间。请新区各部门、各开发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新区人社局(A806室)。联系人:尉旋 联系电话:81335550

 

附件:1.关于开展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长春市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3